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做好2016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教学[2015]12号)精神,宣传国家和我省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等政策法规,引导和帮助广大学生掌握就业、创业知识,提高创业和就业能力,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指导和服务工作深入开展,省教育厅决定举办江苏省第六届大学生就业创业知识竞赛。现将我校有关参赛组织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组织
学校成立竞赛组委会,全面负责本次活动的组织工作。学校分管领导担任组委会主任,学工处、团委、素质教育中心、各二级学院党总支负责人担任组委会成员。组委会办公室设在校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具体负责活动的日常宣传、组织实施等工作。
二、参赛对象
我校2017届毕业生
三、赛程安排
(一)宣讲学习阶段(即日起—5月18日)
(二)参赛阶段(5月19日—9月22日)
(三)总结评奖阶段(9月23日—10月20日)
四、参赛方式
可通过网站或手机客户端参赛,系统每日按学校汇总、更新参赛学生总数和成绩。
(一)网上参赛方式
参赛学生登录学校就业网(http://nty.91job.gov.cn/)完成实名注册后,点击左下角“就业创业知识竞赛”按钮直接进入答题页面进行在线答题。完成50题(含单选30题,多选10题,对错判断10题),总分为100分。答题完毕并提交试卷后即可得到本人的竞赛成绩。
(二)手机客户端参赛方式
安装并开通使用学校“就业手机APP”(可在校就业网站扫描二维码),实名注册后进行答题,答题完毕并提交试卷后即可得到本人的竞赛成绩。
五、工作要求
(一)各二级学院要认真组织,指定专人负责本院学生参赛的组织和实施工作,登录学校就业网站或“就业手机APP”研读学习相关内容。
(二)各二级学院要围绕当前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和相关知识开展宣传普及工作,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和培训。
六、奖项设置
大赛设“学生优胜奖”若干,“二级学院优秀组织奖”3名。
(一)学生优胜奖
学校按照参赛学生的成绩进行排序,取参赛人数的前1%为学生优胜奖。
(二)优秀组织奖
1.优秀组织奖的申报截止日期为2016年9月30日。
2.申报优秀组织奖的二级学院应将本学院活动开展情况总结以书面形式上报竞赛组委会办公室。申报材料包括:组织就业创业政策专题学习或讲座,组织开展就业创业工作人员培训;利用校内多种宣传渠道和场所进行宣传等情况。
3.组委会根据各二级学院组织推动情况,结合参赛学生比例、成绩等因素进行评选。
4.本次竞赛活动组织、获奖结果将作为学生工作、就业工作、团工作考核、评比依据。
学工处、团委、素质教育中心
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