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目标
管理处安全消防网格化管理是在“片长”、“街长”负责制基础上,以路段为基础,把商城划成一个片区、两条街、十四个责任路段,片长全面负责片区内各项街道安全消防网格化管理工作,街长协助片长抓好片区内安全消防管理工作,街长为每条街的责任人,具体做好对该条街责任路段路人员的管理及路段巡查工作;通过时间努力,我处所处街道建立起责任明晰、机制健全、运行高效的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组织和工作机制,每个网格化路段长及协管员、保安、保洁在各自责任路段全面履行安全消防巡查、发现及时上报反馈等职责。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该项工作的领导,成立管理处安全消防网格化管理领导小组。
路段安全消防责任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综合管理科,负责安全消防管理的组织、协调、考核、监督等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同志担任。负责安全消防网格化管理日常工作的考核。
三、实施范围及配备原则
1、实施范围
商城区域。
2、“街长”、“路段长”配备原则
按照区安全消防管理网格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安全消防网格化管理工作中相关人员的工作责任结合商业街(片区)的实际需要进行配备。辖区各主、次干道(片区)实行“街长”负责制,明确管理区域。同时,按照道路管理的实际情况实行分段管理配备若干协管队员。
四、人员配备及分布
将商城划成一个片区、两条街、十四个责任路段,每条街配备一名街长,步行街下辖六个责任路段,马市街等下辖八个责任路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