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目录
[+]
弟弟的小名叫轩轩,胳膊和腿肉乎乎的,像藕节一样,摸起来凉凉的,软软的,舒服极了。轩轩爱笑,爱热闹,是个多嘴的小孩。他特别喜欢人多的地方,每次出门见到哪儿人多,就啊啊啊的叫着要去凑热闹。大家七嘴八舌的聊天,他歪着头,看看这个,看看那个,高兴的手舞足蹈,嘴里还叽里咕噜的表达着自己的意见,大家都笑着说他是个多嘴孩,我想他长大以后一定是一个能说会道的孩子。
轩轩能吃能尿,他的饭量很大,每次喝奶粉的量比同龄的孩子要多半壶,他一边吃一边尿,喝一壶奶都能尿湿七八块尿布,所以院子的竹竿上几乎天天是“彩旗飘飘”。
轩轩越来越可爱了,我希望他能快快长大,然后和我们一起写作业,玩游戏,快快乐乐的成长。
[我的堂弟写人作文300字]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