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百日安全生产经营专项行动的顺利开展,决定成立区商贸系统百日安全生产经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领导小组日常事务由商管办领导小组办公室兼管,不再另设办公室。
二、工作重点
开展安全生产经营专项行动,重在监督防御。因此,必须对全区商贸流通行业的安全生产经营状态进行全面的检查、监测。
一是重点落实农贸市场、超市、商场等商贸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制度,查找安全隐患,采取防范措施,加强安全生产经营管理,杜绝安全事故隐患。
二是高度重视猪肉市场的安全供应工作。由于尚且没有实行牲猪定点屠宰制度,查找安全隐患尤为重要。要严格按照国务院《牲猪屠宰管理条例》和《牲猪屠宰操作规程》等法规条例,重点加强全区猪肉市场的监督管理,维护牲猪屠宰、销售市场秩序。
三、工作措施
1、专项行动期间各单位要严格抓安全生产经营首长问责制,做到措施得力,责任到位,信息流畅。
2、抓重点、攻难点,加强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检查和督办,发现问题及时反映,及时疏理,严防突发事件和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
3、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宣传百日安全生产经营专项行动的意义和工作措施,使生产经营行业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和责任感。